先说一个观点:
大多数中国人有私德,没公德。
人天生就是利己主义者,做的任何事都是先从自己的角度出发,考虑了自己感受、自己的意愿、自己的能力、还有各种客观或者主观的因素以后,才会去行动。
在我们的文化里面就很能体现这一点。比如成语:量力而行。谚语:各家自扫门前雪,哪管他人瓦上霜。
这些有错吗?没错啊
往人性上讲,对我没好处的事儿,我为什么要做?这是人类千万年进化而来的本性。原始社会,生存的第一法则。一切对自身生存没有好处的事,会浪费体能、消耗精力甚至会失去生命的事,都没有意义。
当然,这是原始社会的生存法则,搁到现在肯定不适合。我们现在不必为吃饭、生存考虑。更多是应该是来自道德方面的拷问。而这种原始的本性,深深的烙印在我们的血液里,并本质性的影响着我们的判断。这是本我。
而现在制约我们天性的是道德枷锁。什么可为,什么不可为。那些是高尚的、那些是低俗的都是由我们道德文化所决定的。我们千百年传承下来的文化,正是奠定我开篇的观点:有私德、没公德。我可以大胆的预测一下,日本社会的人际关系,将来会成为我们的常态。同时,目前社会的常态也让人们在公德上面,望而却步。跌倒的老人,我扶起来,讹诈的例子还少吗?落水的人,施救者精疲力尽救助上来,未得到一声感谢,这样的新闻还少吗?这些都是在消费着我们民族文化当中本来就少的公德。你说这些的后果将会是怎样?(至于我们如何形成这样的有私德、没公德的。这里我不展开说。大致是以往的生产生活方式、儒家文化教育的另一面等)
所以,回到问题本身,我们有义务帮助别人吗?目前我们法律上面虽然有一点点的说明和界定。但是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我们是没有义务的。
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?
如果好人没好报、我们为什么要做好人?因为我们坚持一件事情、并不是为了有回报、而是我们坚信这样做是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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