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难离的婚是一方不同意离婚,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,却因为不懂法,导致不符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情况的婚。
结婚后的两口子如果过不下去想离婚,假如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两个人根本就用不着去法院,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地方一样,带着相应证件,两个人亲自再到民政部门办个离婚登记,婚姻就结束了。
在离婚登记窗口,工作人员会帮你们打印协议,大致载明你们双方自愿离婚,孩子谁来抚养,抚养费给多少,夫妻共同财产债务怎么分配,很快两个人就由两口子变成两个单身了。
只有一方想离婚,另一方不愿意离的情况下,才会出现难离的婚。
一方想离婚,另一方不愿意离婚,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离婚。
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“夫妻感情确以破裂”。怎么理解呢?就是让法院相信,你们已经完全没可能和好了,再劝也不可能一起过了,没感情了,就是要离婚。
有律师的原告会有律师指导具体怎么操作,给他(她)讲解如何符合法院认定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”的条件。但是部分原告,不请律师,完全就是自己瞎起诉,离婚离了很久也离不掉。
举个例子,认定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”的一个参考条件是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互不履行夫妻义务”。
法院同时又规定,离婚案件,判决不准离婚后,过半年后就可以再起诉,但是这并不符合认定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”的条件。
以前见过一个案子,原告就没有请律师,一直是自己在起诉,也因为双方矛盾比较激烈。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后,他不到一年就再起诉了,第二次又判不离。
他逢年过节还回老家,和对方待在一个屋子里一起生活,连续起诉离婚多次,持续了十几年也没有离掉,最后一次还是法院联系各个部门一起做工作才化解了双方的矛盾。
判决离婚时,距他第一次起诉的时候,十五年已经过去了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写明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判决离婚。
但是具体的司法解释还没有下来,到时法院审判时具体如何适用还不确定,所以各位有离婚想法的,能过首先还是建议继续过,劝和不劝离。实在过不下去想离,也建议你找个律师。
有可以很轻易很轻松就可以离得婚吗?只要进入了婚姻,有谁离婚容易?有谁离婚不伤?有谁离婚就仅仅是两个人的事?
人一世间无大事,唯生死而已,除了生死,就只有婚姻最大。
两个成年人,再三确定,最终决定把两个人的命运绑在一起,一生绑在一起,情感绑在一起,这是一生中最大的决定和投入。它从来不是冲动之下的产物,在这个过程中,必然已经经历了需求的试探,磨合,改变,投入,接受,以及两个家庭的认可。
在一起后,还要在生活中不断经历打磨,面对彼此的性格,彼此的感情,彼此的投入和信任,以及孩子,老人,一个小家的规划梦想和建设,这些,就已经足够耗费一个人绝大部分的生命。
那么,我想问,这婚姻不论长短,都是自己做的决定,有那么轻松可以舍离吗?是自己想就可以离的吗?真要是成年人的话,在这个过程中不考虑其他因素吗?
谁愿意承认失败?没有人。但离婚,不论如何,是解脱也好,伤害也高,其实都是两个人的失败,甚至包括两个家庭的失败。
失败有轻松的?
本文来自用户发表,不代表空兰网立场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konglan.com/yulu/53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