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值。
我认为:如果喜欢、暗恋一个人,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:
一、现实的可能性。如果一个普通的男(女)生,暗恋、心仪的名星,把心中的“偶像”视为暗恋、心仪的人,这种暗恋是虚元的、不现实的、不值的;
二、条件的可比性。如果一个普通的男(女)生,暗恋、心仪一方权贵、或一方家产万贯,这种“南柯一梦”式的暗恋,迟早“梦”会破碎。
三、相处的可能性。如果一个普通的男(女)生,暗恋、心仪对方,首先要考虑他(她)有与你交朋友的一切条件和可能,双方年龄、爱好、性格相接近,不排斥自己;如果别人是有夫(妇)之妇(夫)或者有违伦理道德的关系人,都不能是暗恋的对象;
四、有爱大声说岀来。俗话说:沙锅不打不漏,话不说不透。对于自己心仪、暗恋的人,只要认为各方条件许可,就要大胆示爱,不论对方答应与否,自己做了想做的事,就不留任何遗憾了。
现实生活中,有的人有了心仪的对象,暗恋对方多年,默默为对方付岀、奉献着,关注着对方的一举一动,对方的喜、怒、哀、乐,影响着自己的情感,但就是没有勇气向对方表白,最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与别人牵手走进婚姻的殿堂,最后悔恨不已。这样的暗恋不值,有这种暗恋思想的人即可气、又可恨。
个人观点,如有偏颇,权当杜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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